審計委員會

審計委員會主要協助董事會執行其監督職責及負責公司法、證券交易法及其他相關法令所賦予之任務。本公司審計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委員會依本公司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運作

審計委員會成員專業資格與經驗
第二屆審計委員會成員資料
條件 / 姓名 專業資格與經驗
李亞菁
獨立董事
商務、財務、會計及公司業務所需之工作經驗
美國密蘇里大學會計研究所畢業
環宇通訊半導體控股總經理資深特助
欣興電子獨立董事及薪酬委員
迪特光電董事
宇通半導體科技董事
晶成半導體監察人
戴家偉
獨立董事
商務、財務、會計及公司業務所需之工作經驗
輔仁大學企業管理系
永立榮生醫(股)公司董事
蕭清柳
獨立董事
商務、財務、會計及公司業務所需之工作經驗
逢甲大學經濟系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副總經理
審計委員會之年度審議工作重點
  1. 公司財務報表
  2. 公司內部控制制度
  3. 重大之資產、衍生性商品、資金貸與、背書或提供保證交易
  4. 內部稽核單位之稽核計畫及執行情形
  5. 簽證會計師之委任、解任、報酬及其獨立性評估
  6. 管理階層對於各項法令遵循之風險及控制程序
第二屆審計委員會之任期為民國111年06月21日至民國114年06月20日
民國112年度共開會六次 (112.03.02、112.05.04、112.08.08、112.09.15、112.10.23、112.12.11)
職稱 姓名 實際出席次數 委託出席次數 實際出席率 備註
獨立董事 李亞菁 6 0 100%
獨立董事 戴家偉 6 0 100%
獨立董事 蕭清柳 6 0 100%
註1.審計委員會於民國108.06.21成立。
審計委員會任期與運作
第二屆審計委員會之任期為民國111年06月21日至民國114年06月20日
民國112年度共開會六次 (112.03.02、112.05.04、112.08.08、112.09.15、112.10.23、112.12.11)
職稱 姓名 實際出席次數 委託出席次數 實際出席率 備註
獨立董事 李亞菁 6 0 100%
獨立董事 戴家偉 6 0 100%
獨立董事 蕭清柳 6 0 100%
註1.審計委員會於民國108.06.21成立。
審計委員會之運作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敘明董事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審計委員會決議結果以及公司對審計委員會意見之處理。
(1) 證券交易法第14 條之5 所列事項
董事會日期(民國)/期別 重要議案內容 審計委員會決議結果 公司對審計委員會意見之處理
112.03.02
第十二屆第五次
審議本公司簽證會計師獨立性評估案
111年度決算表冊案
會計師事務所內部調整更換會計師及評估會計師適任性
111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案
逾期三個月之應收帳款非屬資金貸與性質案
分配111年度之董事、員工及經理人酬勞
民國111年度盈餘分派案
捐贈財團法人矽統教育基金會案
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修訂本公司內控內稽制度
申請銀行額度續約
會計師事務所及其關係企業非確信服務案。
全體出席委員表決通過 經參與討論及表決董事核准通過
112.05.04
第十二屆第六次
112年度第一季財務報告
全體出席委員表決通過 經參與討論及表決董事核准通過
112.08.08
第十二屆第八次
112年度第二季財務報告
全體出席委員表決通過 經參與討論及表決董事核准通過
112.09.15
第十二屆第十次
處分諧永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股票案
財務主管改派案
全體出席委員表決通過 經參與討論及表決董事核准通過
112.10.23
第十二屆第十一次
112年度第三季財務報告
113年度稽核計畫
修訂本公司內控內稽制度
全體出席委員表決通過 經參與討論及表決董事核准通過
112.12.11
第十二屆第十二次
修訂本公司內控制度 全體出席委員表決通過 經參與討論及表決董事核准通過
(2) 除前開事項外,其他未經審計委員會通過,而經全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之議決事項:無
獨立董事對利害關係議案迴避之執行情形:無